发布时间:2011-09-20 共3页
按学位中心要求,2011年全国联考工作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14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7月15日—18日。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网上报名成功,打印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18日期间到相应现场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见学位中心[2011]23号文附件3。
所有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有关要求请各报名点加强宣传。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要求,参加此次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学位中心[2011]23号文附件4),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参加预报名的考生必须在10月10日至12日期间,到相应考点修改并确认身份证件信息。
各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严防替考发生。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