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4页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法律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报名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如下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类别码03510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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