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01 共4页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满分150分)。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类别码03510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满分150分);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满分150分)。
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统考科目考试大纲;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5)我校将根据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只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取得复试资格。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将在复试前确定)。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培养及学位
法律硕士录取后,于2012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
法律硕士(法学)总学分不低于58学分,其中必修课(主要为法学一级学科专题)28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实践教学(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实务实习等)15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其中理论课程学习53学分,实践课程(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实务实习等)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我校法律硕士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重视实践教学,外聘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与培养,强化法律职业能力训练。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其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调研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研究报告等。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