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2页

九、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身份证、或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

凡在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十、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食宿问题

(一)专业设置:法律硕士专业

(二)学制:3年;

(三)学费:45000元;

(四)学习方式:第1—2学年度,每学期集中到京授课1个半月左右时间。

学习期间我校根据条件可协助外地学生安排联系住宿,食宿费用自理。

注:我校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等事宜详见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简章。

国家法官学院网站http://njc.chinacourt.org/

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http://www.jcgxy.org/

十一、我校有关部门联系办法

2011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Ø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zfyz@cupl.edu.cn;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旧一号办公楼304室

Ø法律硕士学院在职法律硕士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9446、58909561

传真:010-58909565

办公地址: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行政办公楼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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