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01 共4页
七、复试与资格审查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于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科目。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由我校自主命题。
3、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八、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为3年,在两年内修完指定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以提前一年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指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授予硕士学位要求的,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收费标准
完成学业学费总额24000元/生,住宿费按学校的规定1000元/年。生收取,教材费自理。
十、奖学金制度和困难补助
我校法律硕士设一、二等奖学金,于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初各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为10000元,二等奖学金为4000元;凡被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录取的推免生和报考生,均有机会申请奖学金。
第一学年奖学金按考生入学笔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第二学年奖学金的评选按学生的在校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
另,对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