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刑法学真题及解析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5页


四、多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给分)
1.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既遂形态具体包括()。
A、结果犯B、危险犯    C、行为犯D、举动犯

答案】ABC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既遂的具体形态。在刑法理论上,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是否成立犯罪既遂,取决于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不是完全取决于危害结果是否发生或者犯罪目的是否达到,所以,判断某一具体犯罪是否已达既遂,与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构成要件密切相关。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根据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形态可以分为四种,即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考生注意】在目前的法律硕士入学纲以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关于犯罪既遂的具体形态只有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没有举动犯。但是,在本题所依据的2000年纲中,有举动犯这种犯罪既遂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包括举动犯。举动犯的犯罪既遂,不要求犯罪行为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实际危险,甚至也不要求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即告既遂。由于在目前的纲中犯罪既遂形态不包括举动犯,故现在的试题中不可能出现举动犯的问题,考生对于举动犯的理论也不必掌握。
2.刑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A、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B、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D、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答案】ABC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考生注意】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及范围在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是常考的知识点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含义是不同的,前者的范围于后者,前者包括后者在内。将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混淆,是考生常犯的错误之一。对此考生应予注意。
3.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答案】AB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定的刑法基本原则。我国《刑法》第3条、第4条、第5条分别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上述三种原则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而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则只是量刑原则,不是贯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部的刑法基本原则,故选项C是错误的。

4.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A、报应犯罪B、特殊预防C、惩罚犯罪    D、一般预防

答案】B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罚目的。刑法理论认为,我国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预防犯罪包括两个方面: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针对对象是不同的,前者的预防对象是已经犯罪者,后者的预防对象是尚未犯罪者。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构成我国刑罚完整的目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考生注意】在《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关于刑罚目的的论述是不够明确的,所以,在刑罚目的问题上,考生往往会认为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罪犯与预防犯罪一样,都是刑罚目的,这是错误的。实际上,惩罚犯罪、改造罪犯、教育罪犯都只是预防犯罪的手段,而非目的。
5.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A、侵占罪B、侮辱罪C、遗弃罪D、虐待罪

答案】AB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我国的刑法分则中总共规定了四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不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而是公诉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6.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选择要件包括()。
A、犯罪行为B、特定的犯罪方法    C、特定的时间、地点   D、犯罪客体

答案】BC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刑法学理论通说认为,在犯罪构成客观方面中,只有危害行为(犯罪行为)是其必要要件,其他客观方面的要件都是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如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客体是与犯罪客观方面相并列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是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必要要件,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C我国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预防犯罪包括两个方面: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针对对象是不同的,前者的预防对象是已经犯罪者,后者的预防对象是尚未犯罪者。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构成我国刑罚完整的目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

7.在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分为()。
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D、教唆犯

答案】ABC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考生注意】由于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采用折中分类法,综合了分工分类法和作用分类法,故在我国刑法中,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的共同犯罪人分类不是按照同一的方法划分的,其中主犯、从犯、胁从犯是按照作用分类法即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划分出的,而教唆犯是按照分工分类法即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划分出的。
8.下列刑罚方法中,()是主刑。
A、罚金B、管制C、拘役D、没收财产

答案】BC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刑罚种类。我国刑法对刑罚分为两类: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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