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
由我校对报名人的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初步审核。凡是书面材料不全或与网上报名资料不符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能进入初审环节。
考生通过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初审结果,招生办公室不安排电话或书面通知,也不通过电话答复初审结果。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2月23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未按时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我校的考试。
2、考试:
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其它考试。
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时间:2009年1月2日—3日。
考试地点:分别在华北电力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校内进行。
理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理综。每科100分共300分。
文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文综。每科100分共300分。
面试为综合素质与能力考察,共300分。
3、确定入选名单:
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对于入选考生我校将在2009年4月15日前邮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认定书》。
六、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必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3)服从专业调剂;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
不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不在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学校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不满足所选报专业的情况下经征求个人意见仍不服从专业调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我校招生网进行确认的,均按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处理。
2、优惠分数: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1:1投档线下20分(以满分750分为标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安排:
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以满分750分为标准)加20分与普通高考考生一起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按照专业级差进行专业分配、审查、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 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0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逾期将影响申请人的考试资格评定,有条件的中学烦请根据考生报考校区统一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以防材料遗漏)。
2、考试通知:2008年12月18日分别通过华北电力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查询,获得考试资格的同学自行打印考试通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
3、考试确定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08年12月23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
4、考试报到时间:2009年1月1日。
5、考试时间:2009年1月2日—3日。
6、考试结果查询时间:2009年2月底。网上查询测试结果,所有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均通过华北电力学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
华北电力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件: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80798510
华北电力学(保定):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街619号
华北电力学(保定)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件:hdzsb@ncepubd.edu.cn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十、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执行。上述办法如与教育部2009年自主招生最新政策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华北电力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