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问题先生
在营销上,耐克投入了大量的广告费用,但因广告引发的问题一直都没有间断过。这多少暴露了耐克价值观和广告策划管理人员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和责任缺失。
1993年,巴克里在一个颇具争议性的耐克电视广告出现,声称“Iamnotarolemodel.”
1996年,耐克在亚特兰大奥运会的广告惹来争议,当时的宣传口号“YouDontWinSilver—YouLoseGold.”(你不是赢得银牌,只是失了金牌)引来不少人,包括多位前奥运银牌及铜牌得主的猛烈批评。
1998年,曾经有段时间,耐克在民意调查之后将“JustDoIt”的宣传口号改成了“ICan”。
2004年12月3日,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令禁播美国耐克公司的最新篮球鞋广告片“恐惧斗室”,称该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第七条“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规定。耐克公司公开道歉。但之后此则广告仍在日本、韩国等亚洲其他市场播放。
耐克的隐性营销也饱受指责。在奥运会项目上,他们从亚特兰大奥运会起就很“知名”,受到过国际奥委会的严重警告。当时他们在城市内到处摆放他们的户外广告和售货车,把自己装扮成赞助商。在北京奥运会,耐克试图利用自己签约的运动员擦边奥运的做法也被粉碎。去年6月13日,在北京奥组委召开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市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陈锋透露,即使像刘翔这样的优秀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也要与奥组委签订关于不为非奥运赞助企业宣传的协议。针对此类情形,耐克代言人刘翔成为关注的焦点,陈锋表示,“耐克与刘翔应该把奥运会这个时间空出来,刘翔要参加比赛,就要和奥组委签订协议,声明自己在此期间是不会为非奥运赞助企业做广告,这样就产生了约束力。”
从耐克对于阿加西和亨利的弃用(前者是网球天才,被誉为对耐克贡献最大的运动员之一,后者曾是耐克的足球代言人,两个人都是因为到了职业生涯的后期,耐克看到其没有利用价值而放弃签约,现分别代言阿迪达斯和锐步),到对科比的大肆宣传(科比曾经被确认“强奸”),耐克一直在走边缘和另类的路线。这样也许可以更快地吸引别人的注意,但是却难以掩盖企业精神和责任的匮乏。很难说,他们所标榜的个人、自我、另类等特征,对于今天的青少年有什么积极的作用。
耐克应反思
自1980年耐克进入中国以来,已有28年的历史。但已届而立的耐克依然显得青涩,本土化之路坎坎坷坷。在中国,耐克想舍弃一些东西,融入中国的文化之中,但一直优柔寡断,欲弃还留,搞的中西混杂,不土不洋,很是另类。不断遭受指责的“JustDoIt”的宣传口号就是这种尴尬状况的体现。
“范跑跑”捆绑耐克,也许就是以上矛盾由量变到质变的最后爆发。我们与其说是某个人、某家媒体制造了“范跑跑代言耐克”的假新闻,不如说是背后民众的潜意识助推使然。
对此,耐克应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