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2〕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对象
凡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凡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二、考试报名
体育与健康考试的报名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在考生报名区县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
三、目标效果测试时间、地点
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分过程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两部分。
过程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完成。各学校在4月10日以前将过程考核成绩上报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统称区县考试机构)。
目标效果测试工作由区县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目标效果测试时间:4月10日至4月底。各区县应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考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一)市级组织机构
为了使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能在一个安全、阳光、公平、公正的环境下顺利进行,西安市成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体育与健康考试的领导工作。
组 长:黄新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创荣 市教育考试中心书记、主任
成 员:苏立强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郭会侠 市教育局稳定安全办公室主任
吕奋民 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创荣 市教育考试中心书记、主任
成 员:张锋善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魏 健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王 炜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孟刚峰 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考务组和督查组。
考务组组长:郗 戎
成 员:邢红安、赵凤枝、张亚萍
负责制定相关文件;安排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培训测试督查员;处理测试过程中的考务问题和突发事件等。
督查组组长:刘严木
负责组建督查员队伍,召集督查员按时参加培训会。保证测试期间用车,协助处理测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二)区县组织机构
各区县应加强对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组长由区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过程考核和分管目标效果测试的相关领导分别担任。成员由区县教育局体卫艺、监察部门、安保等相关部门及区县考试机构负责人组成。
各区县考试机构在区县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成立目标效果测试工作组织机构,其职责为:
负责制定本区县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组建和培训考评人员、督察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队伍(其职责见附件二);
负责《西安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目标效果测试)测试结果登记卡》(以下简称测试结果登记卡,内容见附件三)的管理;
负责测试结果登记卡的输机,成绩的转换、打印、上报和下发等工作。
组织机构内设主考1人,由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考1人,由区县考试机构主任担任(职责见附件二)。组织机构下设考评组和后勤组。
1、考评组。具体负责考生的目标效果测试。考评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体育教师担任。其职责:设定测试程序;在考前按项目要求规范布置测试场地、按测试标准严格检测测试所用器材及设施;对考评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分工和扎实的业务技术培训;当考评员对某项测试评判不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处理测试过程中的业务技术问题;制止考生和考评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
考评组下设检录和测试等小组,其职责:
(1)检录小组: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规定;督促考生做好准备活动;对待考考生按要求进行检录分组(要求分组按每组同班级同性别的原则);按测试流程顺序将检录过的考生列队带入测试场地。
(2)测试小组:核对考生本人与照片是否一致; 负责测试过程的安全;用规定方法测试并准确地计取测试结果;对测试结果进行确认签字(或加盖印章);督促考生在测试结果告知栏签字;对考生提出质疑成绩的口头申诉负责核实并予答复,对疑难问题应及时汇报组长。
2、后勤组。设组长1人,医务人员2人以上(应具有临床急救经验),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和工作人员若干人。
其职责:负责测试期间考点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各考点必须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护设施;妥善处理考生在测试场地出现的突发伤病等问题。
五、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和成绩评定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为体育过程考核成绩(满分为15分)和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为35分)之和,满分50分,原始分记入中考统考总成绩。考试结果以等级(A、B、C、D)呈现,45分以上为优秀(A),44.9分—37.5分为良好(B),37.4分—25分为及格(C),24.9分以下为不合格(D)。
(一)过程考核:
(1)应届生过程考核:满分为15分,其划分比例为:第一、二、三学年的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各为3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包括《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活动、做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参加冬季长跑、参与阳光体育运动、体育竞赛等)考核第一、二、三学年各2分。具体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评定。
(2)往届生过程考核得分,由区县考试机构按过程考核满分的80%(即12分)直接记入。
(3)我市在外地借读的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过程考核得分证明,报区县考试机构记入成绩。
(二)目标效果测试
1、测试项目:
(1)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
(2)坐位体前屈或掷实心球(2公斤),满分为100分。城郊六区必测坐位体前屈。
(3)台阶试验或50米跑,满分为100分,城郊六区必测台阶试验。
2、测试分值计算方法:目标效果测试总分(35分)=[立定跳远(满分100分)+坐位体前屈或掷实心球(满分100分)+台阶试验或50米跑(满分100分)]÷3×35%。
3、测试仪器和软件的使用规定:城郊六区必须使用国家指定的且符合使用标准的规定仪器,三区四县测试用的仪器,必须是国家指定品牌且符合使用标准;区县要尽快联系仪器生产厂家按要求完成测试软件的设置和完善以及仪器的维护调试和检测,并出具仪器检测合格报告,凡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的仪器不得投入使用。
4、测试方法: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法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5、考务机构、考点和测试场地设置:每个区县目标效果测试设置考务机构;可合理分片设置考点(考点要求设有横幅、路标、医务室、候考室、带队教师休息室等,张贴有工作流程图、测试区域平面图、考试规则和考生须知等);测试场地必须做到全封闭,并实行无线电信号屏蔽。
6、岗位工作流程:参与测试过程的相关人员,务必按照细则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规范操作(流程内容见附件二)。
7、监督机制:测试过程必须加强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和考生有效监督以及区县督查员的有效督查,切实做到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8、回避制度:初三教师不得参与目标效果测试工作;本校测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本校考生的测试工作;有子女或亲属参加测试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评工作。
9、未完成全部项目测试的考生考分记入办法:测试因故中断,已测试过的成绩有效;对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完成全部测试项目测试的考生,其得分按已完成项目的得分之和记入。
六、免试、缓试有关规定
1、免试:考生因肢体残疾,患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
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区县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病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在测试结果登记卡“残疾或病免”栏,加盖“残疾”或“病免”印章。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前凭证明材料(残疾证或区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免试手续。
2、缓试: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期测试,经区县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缓考,但必须在各区县规定的测试时间内完成测试,不另设补考专场。
3、考前教育:各初中学校考前务必提醒考生参加测试时身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及胶底运动鞋,提醒考生做好测试前训练,各学校应认真核实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有病或身体状况不佳的考生,应按规定提出申请,提前办理缓考或免考手续。
七、测试结果登记卡的填写要求和管理办法。
1、各区县考试机构按规定时间打印并及时向学校下发测试结果登记卡,同时要求学校安排专人妥善管理;各区县向各校下发打印的测试结果登记卡(打印软件及格式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要求为标准),要求学校认真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照片等信息,并将发现的错误及时向区县考试机构反馈更正。考前班主任必须对每位考生测试结果登记卡的内容以及照片进行核对,在校方确认无误后加盖学校印章。
2、各有关学校应在测试前将测试结果登记卡发放给每位考生,考生应持“卡”参加测试。
3、考评员在每位考生单项测评结果出来后,必须在考生督察监督下填写考评结果,填写务必准确、规范。考生对某项成绩有异议时,可以向考评组长提出申诉,若申诉考生对问题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班主任向主考或副主考提出,主考或副主考调查核实后应给予答复和处理。
4、在测试结果登记卡填写过程中若出现笔误或成绩出现错误,需更换测试结果登记卡时,应向考评组组长申请换卡,考评组长必须在作废卡的右上角填写换卡原因并签名,同时将废卡附于所换成绩卡之后。
5、区县成绩专职管理员,必须将当日收回的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登记卡,封存于保密室;保密室和保密柜钥匙由分管主任和专职管理员分别掌管;保密室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直到成绩上报后,方可关闭,录像资料保存至成绩公布后10天。
6、目标效果测试成绩输机员必须在监察部门人员和考务员监督下完成数据导入或输机、数据合成工作。区县考试机构应及时打印测试结果成绩册并及时下发学校。各学校要张榜公布测试结果,接受考生和教师的监督。考生测试结果登记卡由区县考试机构保存至文化课考试结束后半年。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应加强对初中毕业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区县考试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全面、正确指导本区县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扎实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精心组建并扎实培训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测试人员队伍,对工作有分工、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对人员定岗位、定职责,确保体育测试的顺利进行。
2、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目标效果测试期间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派出督查组,分赴各区县进行督察,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监察室、稳定安全办公室和市教育考试中心将联合检查区县目标效果测试工作。加强测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工作的重点,各区县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要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督导监察整个目标效果测试工作,要教育考生及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不打手机,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进行全市通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各区县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87806801。
3、切实加强安全措施。
各相关学校、考生和测试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在考前切实做好考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来往安全。对接送考生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无照驾驶、酒后驾驶,不得超载。认真落实考生的测试前体查和医务保障工作,加强对测试器材和测试场地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测试前必须要给考生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要求,引起考生重视。测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测试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一概不得入内,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测试环境。
4、按时上报考试资料
各区县考试机构务必于4月6日前将组考工作方案和测试工作日程安排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中招部505室。5月15日前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光盘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综合部402室,同时将测试总结材料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中招部505室(或以电子版形式报邮箱---zzb@xak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