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10 共6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的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十不准”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底对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对学校的目标考核,并在年度教育质量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肃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考试纪律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考务工作安全、规范、高效运作。
  (四)健全监督机制。兰州市教育局将全程管理和监控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纪律监察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全程监督。
  (五)完善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示中考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录取操作程序、录取结果等。对占自主招生计划和享受照顾政策而被录取的考生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家长和考生的监督。
  (六)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市、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精心策划中考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办法等等,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基础教育一处:8831608 基础教育二处:8801779
  职业教育处:8801655 监督举报电话:88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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