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业务》第七章-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处理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4页

  第四节 自由活动要求的处理
  团队旅游者大部分时间都是集体活动,有时,有个别旅游者希望自由活动或单独活动,导游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并认真回答旅游者的问询,提出合理建议,提醒注意事项,力争既满足旅游者的要求又保证他们的安全。
  一、劝阻旅游者自由活动的几种情况
  有些情况不宜旅游者自由活动,如果有人提出此类要求,导游人员应及时劝阻,但要说明原因。
  (一)影响旅游团活动计划顺利进行时
  当旅游者提出的自由活动要求涉及面过大,影响到旅游团活动计划的顺利进行时,导游人员要劝其随团活动。
  (二)旅游团即将离开本地时
  旅游团离开本地的当天,尤其是即将离境回国时,为了避免影响旅游团准时离站,导游人员要劝阻旅游者自由活动,也不要让他们单独外出购物。导游人员自己也应注意,在此种情况下,不要带旅游团到大型商场购物,不安排他们去地形复杂的景点游览。
  (三)存在不安全因素时
  1.地方治安不理想
  如果地方治安不理想,导游人员要劝阻旅游者自由活动,更不要在晚上单独外出活动,但必须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
  2.地方复杂、混乱
  旅游者想去复杂、混乱的地方活动,导游人员要加以劝阻,以免出事。
  3.单独骑自行车上街
  到了“自行车王国”,有旅游者很想租辆自行车单独上街兜风,但在人生地不熟、车水马龙的北京街头骑自行车存在不安全因素,导游人员要加以劝阻。导游人员更不能将自己的自行车借给旅游者或陪少数人骑车上街游览市容。
  4.划小船游湖
  旅游团游湖、河,必须按规定乘坐所指定的船只,如果旅游者提出划小船游湖、河时,导游人员不得自作主张,满足其要求,更不能置大部分旅游者于不顾,去陪少数人划船。
  5.在非游泳区游泳
  如果有旅游者要求在昆明湖中或在自然风景区的河道里游泳,导游人员不能答应其要求。
  (四)要求去禁区、不对外开放的机构参观时
  如果旅游者要求去不对外开放的地区、机构参观游览时,导游人员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但要说明原因。
  二、允许旅游者自由活动时导游人员的工作
  (一)在北京游览期间要求自由活动
  旅游团在北京期间,个别旅游者或希望自由自在地游览北京,或愿与在京亲友一起活动,或因其他理由,提出不随团活动要求,导游人员可酌情予以满足并提供必要帮助。
  1.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保管好证件、财物。
  2.向旅游者讲清自由活动时所需费用一切自理,综合服务费不退。
  3.详细告知旅游团在京游览活动的具体安排,欢迎其归队游览、用餐。
  4.告诉旅游者旅游团的离站时间,希望他在旅游团离饭店前归队。
  5.建议旅游者带上饭店卡片,以备不时之需。
  6.交换手机号,或导游人员将自己的手机号告诉旅游者,或记下旅游者亲友家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二)在游览景点要求自由活动
  旅游团抵达景点后,有人要求不随团活动,如环境许可,可满足其要求。但在离团前,导游人员必须告诉旅游者:
  1.一定要注意安全,保管好证件、财物。
  2.告知旅游团集合时间和地点(可在示意图上指明),以及用餐餐馆的名称、地点,希望他在集合时间前到集合地点归队,或赶往指定餐馆用餐;建议他如果错过了时间就乘出租车回饭店。
  3.告知自由活动所需费用自理,原团费不退。
  4.交换手机号,或将导游人员的手机号告诉自由活动者,以便联系。
  (三)晚间要求自由活动
  有时,旅游团晚间没有团队活动,或晚间活动结束回饭店,时间还早,旅游者希望外出自由活动,除非社会治安不佳,导游人员一般不应阻拦,但要做好提醒工作,即在晚饭结束未离席分散前或在晚上回饭店的旅游车上,提请旅游者注意:
  1.不要走得太远,不要太晚回饭店。
  2.不要到闹、乱的场所游玩。
  3.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保管好证件、财物。
  4.最好不要在小摊上购买食物。
  5.最好不要一个人外出。
  6.带好饭店卡片,必要时乘出租车返回饭店,告知出租车的计费方法。
  总之,允许旅游者自由活动时,导游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提醒工作,确旅游者的安全。
  第五节 探视亲友、亲友随团活动要求的处理
  旅游者要求探视在华(京)的亲戚朋友,可能是他们来华(京)旅游的重要目的之一。帮助旅游者找到在华(京)亲友,协助安排会见或随团活动,这有利于缩短客导之间的心理距离,有利于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因此,导游人员应尽力为之,努力满足他们的要求。
  一、要求探视亲友
  (一)探视有联系的亲友
  如果旅游者与希望探视的亲友有联系,知道其姓名、地址、电话,导游人员可以让旅游者自行联系,也可协助联系并帮助安排见面。
  (二)寻找失散多年的亲友
  旅游者希望找到失散多年的亲友,只知其名,不知其他,或记得亲友曾经住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导游人员要积极帮助寻找。
  1.请旅游者详细写明亲友的有关情况,经由旅行社请公安户籍部门协助寻找,找到了应及时告诉旅游者,帮其联系并安排见面。
  2.如果旅游者在华(京)期间找不到亲友,导游人员可让其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待找到后书面通知他。
  导游人员应高度重视旅游者寻找失散亲友的要求,若能帮其找到亲友,会在旅游团内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三)要求会见同行
  入境旅游者要求会见中国同行、洽谈业务、联系工作或其他活动,导游人员应问明事由,向旅行社汇报,在领导指示下给予积极协助。
  (四)要求会见名人
  旅游者慕名求访某位名人,导游人员应了解会见目的并报告旅行社,按规定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无义务充当私人会见的翻译
  协助入境旅游者联系在华(京)亲友,安排会见是导游人员的工作,但一般不参加私人会见,更无充当翻译的义务。
  2.婉拒外国使、领馆的活动
  外国使、领馆及其外交官请入境旅游者去使、领馆参加一些活动,也盛情邀请导游人员参加,对此,导游人员一般应婉拒,若对方一再盛情邀请,经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前往;在使、领馆活动时,要大方、谨慎;活动结束后应向领导汇报。
  二、要求在华亲友随团活动
  旅游团抵京后,有的旅游者会见亲友后希望他们在京随团活动甚至同其到外地去旅行游览。旅游者提出此类要求,导游人员应视具体情况尽量予以满足,但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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