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考试复习指导第四章法律与法规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3页


(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6)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昌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1、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和抚育子女的需要,对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所采取的有别于男子的特殊保护。
2、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生长发育的特点和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对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所采取的特殊保护。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措施有:
(1)上岗前的培训;
(2)禁止安排有害健康的工作;
(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十三、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是指对要求就业的或已就业的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职业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就业前的培训和就业后的培训;根据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同又可分为胶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
十四、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险特点:强制性、补偿性、互济性。
十五、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亦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内的民事权利。一般说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
二、著作权法
1、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自己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民事权利。作者的创作作品,即智力创作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2、著作权的内容
(1)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含下列几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财产权: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按照作品类别,著作权主体分为:
(1)合作作品的著作主体;
(2)集体作品著作权主体,则指期刊、年鉴、百科全书或词典的著作权主体;
(3)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
(4)委托作品著作权主体;
(5)演绎作品著作权主体;
(6)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著作权主体。
三、专利法
专利权是指专利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即独占权。
专利权的基本特征取决于客体专利的排他性和垄断性。
四、商标法
1、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注册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2、商标权的特征: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3、商标权的取得应遵循下列原则: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
4、商标注册的程序:申请;审查、公告;核准注册。
第六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1)促进世界贸易组织章程和各项多边贸易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并推动其各项宗旨的实现;
(2)为多边贸易协定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3)为成员方提供谈判场所;
(4)管理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5)负责管理贸易政策审查机制;
(6)负责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合作,以便更好地协调制订全球的经济政策。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机构。
三、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互惠原则;
4、透明度原则;
5、逐步削减关税原则;
6、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四、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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