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考试指导之秘书写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8页




(文本三)
    2006年××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意见

  一、明确目标,加大力度 
  加大对全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力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是促进全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重点,以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能力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以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培训力度。全年参加培训人员力争超10万名。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1、“民营企业竞争力大讲堂”。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培训对象为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创新发展、战略管理、资本经营、品牌经营、人力资源等综合知识,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巡回讲座,打造我省民营企业培训品牌。 

  2、创业培训。培训对象为创业时间不足2年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各类立志创业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基础知识、管理咨询、创业成功经验等。 

  3、小企业主培训。培训对象是具有成长性的小企业主或总经理,重点为销售收入2006年有望突破500万元的工业企业。以基础管理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等。 

  4、企业信息化工程培训。培训对象主要针对为根据省局提出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要求,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具体负责企业信息化工作的主管人员。培训内容为企业信息化应用的理念、技术、规范等实用性知识,包括企业信息化相关政策、企业信息化与企业发展和企业管理的关系、企业信息化的实施战略、应用案例、电子商务知识等。 

  5、工商管理研修班。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分别联合××大学、××理工大学、××大学以及相关服务机构实施,培训内容为工商管理系统课程,培训对象主要针对部分骨干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6、其他培训。培训对象为相关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融资担保、财会制度等。 

  7、“银河培训”、“蓝色证书”培训。 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和农业部乡镇企业局要求,由有关服务机构统一实施。 

  三、整合资源,形成体系 
  1、加快建立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建立以骨干培训机构为基础,其他机构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培训网络,同时注重引导民营企业开展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自主培训,使政府、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民营企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2、逐步规范培训课程和教材。以民营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知识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导向,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教学资源为依托,逐步开发一批精品课程,形成主线突出、特色鲜明、不断创新、能满足不同需要的培训课程体系。围绕课程体系,组织筛选和编著一批包括文字教材、多媒体教材、音像教材和案例教材等优秀基础教材,逐渐形成适合我省民营企业需要的培训教材体系。 

  3、加快建立民营企业培训的专业师资队伍。充分利用和发挥省内大专院校及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资源,广泛吸引一批水平高、热爱民营企业培训事业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参与我省民营企业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省、市两级民营企业培训专业师资库。  

  四、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营企业培训工作影响面大、受益面广,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培训作为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工作机构。根据全省培训计划,制定适合本地区企业实际的培训方案,并组织服务机构抓紧实施。同时要做好年度培训工作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总结,并于次年2月底前上报,省局将以此作为考核各地培训工作绩效和制订下年度培训计划的依据。 

  2、求实创新,提高质量。在培训管理、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手段等方面不断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与民营企业发展和提高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以致用,突出能力培养;改革教学方法,创新培训形式,强化案例教学;坚持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和个性化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发挥各种培训手段的优势,提高培训质量。 

  3、制订计划,有序实施。各市、县(市、区)要按照《2006年省扶持民营经济专项资金人才培训计划》(附件1)和《2006年省扶持民营经济专项资金人才培训机构条件》(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日程、规模、内容、教材、师资、承办机构等)和挑选承办培训机构(原则上市、县级均不超过2家,其中:社会化服务机构占50%以上),经各市汇总报省局审核确认后,组织实施。在培训过程中,各地要加强对培训资料(现场照片、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等)的收集和管理,培训通知应及时上报省局,以便省局开展抽查和督查。  

  4、加大扶持,规范引导。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初步确定今年省民营经济专项扶持资金资助各类培训人员约7万名,其中每个市、县(市、县体制区)分别为1400名和800名。按照每人次原则上省级不超过400元,市级不超过200元,县级不超过150元标准对培训费进行补助,受到资助的培训承办机构,原则上不得收取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工商管理研修班按照每人不超过学费的50%予以补助。 

  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做好补助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申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何部门、机构不得擅自改变补助资金用途,不得截留、挪用。省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果,给予相应的补助。对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开展培训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承办机构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违规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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