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28 共2页
(一)要充分研究可行性。在计划制订前,必须充分调查研究,反复酝酿讨论,分析主客观条件、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尽可能预测到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将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便在计划中写明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内容。这样就能把计划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那种只凭主观愿望,不顾客观规律,闭门造车制订出来的计划,只能是纸上谈兵,不仅指导不了实际工作,相反会搞乱人们的思想,损害计划的严肃性。
(二)要留有余地。计划的指标和任务应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定得既积极又稳妥。积极,就是必须经过努力才能达到。如果不费力气,轻而易举就能够完成任务,甚至大大超额,那样的计划,就起不到调动积极性的作用。稳妥,就是绝不能图形式,追速度,赶浪头,把弦定得过紧,时间卡得过死。更不能说大话,搞高指标。那种表面看来很振奋人心,实际上毫无完成可能的、背离实事求是原则的计划,只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变成叫喊一阵便搁置一边的一纸空文。
还有一种不实事求是的计划,即照猫画虎的计划。把上级的计划换个名字往本单位套,或者把别的单位的计划,改头换面,搬过来,变成自己的计划。这实际上是应付上级,胡弄群众,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上级有关部门的计划,固然应当作为制订本单位计划的一个依据,但是一定要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使之更加具体化,兄弟单位的计划,也可以作为参考,某些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部分,也可吸收进来。但是,必须把它变成适用于本单位需要的计划。否则,即使制订出来,也是很难行得通的。
(三)必须具体明确。计划的目标、措施、方法、步骤和责任者,都必须表述得十分清楚,这样,既便于执行,也便于检查。有的计划,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执行者抓不住要害,力量使不到刀刃上,或者左右为难,无从做起,迟迟下不了决心,贻误了时机。检查者也无法督促、检查,严重影响计划执行的效果。当然,有些比较长远的计划,或者远期的规划,往往由于客观情况和主观认识的局限,在一定时期只能提出粗略的设想、草案,难以十分精确地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步骤、时限和要求,可以在实行过程中制定一些细则,使之逐步具体化、明朗化。尽管这样,制订长远计划时,也应当有个大体的幅度,不能只讲原则话、讲空话,使人难以捉摸。有些工作的分工暂时还不能确定下来,也应当指明由哪些部门、哪些同志协商办理。不能只写任务,不写责任者。这样,便无从督促检查,以致使计划落空。
(四)要同左邻右舍协调行动。这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计划本身要注意综合平衡,使工作均衡地协调发展,防止执行起来,前后左右不衔接,或者互相掣肘。这一点,对于综合计划和长远规划尤其重要。如果计划本身不平衡,肯定会造成种种麻烦,妨碍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要同与计划有关的单位协调一致,防止闭门造车,和兄弟单位、上下级不通气,出现重复或者撞车的现象,影响计划的落实。下面是一份毛病较多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