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型人格
现在,寻求心理帮助的人经常用的一个词就是“强迫症”,常常说自己有强迫症,其实部分只是有了一点强迫型人格,或者仅仅是有一点强迫型人格倾向。那么什么是强迫型人格呢?
强迫型人格是常见的一种人格异常,其特点表现为过分追求完美、精确,常常有不完善感,会纠缠细节、吹毛求疵。
这种人在行为上要求按步就班,过分循规蹈矩,拘泥于形式、章程和次序,对一些生活细节也要求程序化、仪式化。
他们常常有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害怕批评、害怕出错,过分自我关注、自我克制,在行动上会表现得犹豫不决。在情绪表现上,他们过分克制,不苟言笑,缺乏幽默感。
强迫性格的人办事效率低,抓不住机会,事后经常后悔、自责。表面上虽然可能不露声色,内心却往往很紧张、焦虑,甚至充满怨恨。
人在某种特殊的景遇下偶尔表现出上述心态是正常的,但是一旦上述心态成为习惯,就需要进行调整了。
一、强迫型人格的症状
强迫型人格,或叫执拗型人格。常表现在:
1.产生不安全感;
2.固执、过分拘谨、循规蹈距,过分自我克制,责任感过强,顾此失彼;
3.墨守成规,优柔寡断,不会随机应变;
4.多好洁以至成癖、节俭以至吝啬或有某种特殊收集癖;
5.常要求别人适应自己的生活习惯和工作方式;
6.对自己要求过高,但同时缺乏自信心。
二、强迫型人格的成因
1.家庭教育管教过严、专制易使孩子缺乏独立性、灵活性;
2.多次受重打击或受骗上当;
3.与神经活动类型、躯体疾病有关。
三、强迫型人格的疗法
对于症状较轻的强迫型人格的病人,需要一些常见的帮助:1.要给予理解、关心和肯定;2.根据他们的特长从事有规律的、需要细心谨慎的工作和活动,同时也要指出他们的性格缺陷;3.帮助他们丰富生活内容和社交活动,分散他们的某些注意力;4.提供较多的成功机会,以增强其自信心。
对于强迫行为较严重且有可能发展为强迫性神经官能症者,则请心理医生诊治,采用如下方法:
1.厌恶疗法
2.自由联想法
3.催眠疗法来加以矫治。
强迫症
强迫症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强迫症是一种病因比较复杂的心理障碍,许多研究者分别从神经生化、遗传学以及心理学等多种途径探讨这一现象的成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解释。以下列举几种主要的假说及影响因素。
一、心理动力学假说
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是起源于性心理发育的肛门期,即在开始小便训练的时期。这时,亲子之间,一方面要求对方顺从,另一方面而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引起了儿童的内心冲突和焦虑不安,从而使得性心理发育停留于这一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个体遭遇外部压力,便会重现肛门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二、观察学习假设
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个体的获得性内驱力(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习得性行为的一部分。
三、系统家庭假设
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四、Rachman-Hodgson假设
Rachman&Hodgson在分析了一些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导致强迫症的原因可能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共同作用。1.遗传因素;2.情绪失调;3.社会性学习;4.对于特殊经验的学习。他们假定,强迫症是一个连续变化发展的行为模式,由于上述几方面在不同情况下的相继作用,导致个体最终演变成强迫症。
五、精神分析学说: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的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强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了强迫性症状。
六、条件反射:巴甫洛夫以脑皮层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来解释本症的生理机制。
七、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不安全"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八、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九、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十、生化研究:提示5-羟色胺(5-HT)系统功能增强与本症发病有关,因此5-HT再摄取抑制剂如氯丙咪嗪、氟西丁及氟伏草胺等,都对强迫症有较好的疗效。另外一些研究提示本症与抑郁症的发病存在连锁关系,如本症患者有25%-40%对氟美松抑制实验(DST)不抑制,部分患者多导睡眠图显示快速动眼睡眠(REM)潜伏期缩短等。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
一、强迫观念
1.强迫怀疑:患者对自己言行的正确性反复产生怀疑,既而产生强迫性检查行为。如出门后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写信是否写错地址等,为此而反复检查。
2.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现象反复思索,追根溯源,明知毫无意义,但无法控制,其思维经常纠缠在一些缺乏实际意义的问题上而不能摆脱,这一症状在青少年中才可以看到,如想"为什么把桌子叫桌子而不叫椅子","为什么一加一等于二却不等于三"。
3.强迫联想:患者脑子里出现听到或看到某一观念或某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
4.强迫回忆:患者对经历过的事件,不由自主地在意识中反复出现,虽自知无此必要,但无法自控。有时强迫回忆和强迫怀疑可同时出现,患者在强迫回忆时怀疑自己回忆有错又不得不从头想起,加重其不安和痛苦;有时患者表现为发呆,实际上是在想,若被打断或认为"想得不对"时,就得从头再想起,因怕人打扰而表现出烦躁、躲避人等退缩性表现。
5.强迫记数:病人对一定形状的物品进行强迫性记数,虽自知无此必要但不能自控。
6.强迫情绪:指病人对某些事物担心或恶心,明知不对,却无力自拔。如担心自己会伤害人,会说错话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或担心自己受到细菌污染等。
7.强迫意向:患者反复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尽管病人明知这是荒谬的想法,自己也不会如此做,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如抱着孩子走在河边,出现将小孩扔进河里的意向等。-全国最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8.强迫对立观念:患者脑子里经常出现与现实相对立的观念,这种常是不好的违反通常道德准则的内容,为此患者感到紧张、害怕不安但又偏偏不能排除,有时甚至有脱口而出的冲动,如骂粗话等。
9.强迫表象:指头脑中反复呈现形象性的内容,如生殖器、色情等形象。
10.强迫意向:又名强迫冲动,是一种强有力的内在驱使,是一种会通过行动将想法付诸于实施的冲动感。这类冲动常常是伤害还性的,如杀妻灭子,捣毁物品,跳跃飞驶的汽车,或产生十分不和时宜的冲动,如在庭广众之下脱掉自己的裤子之类,此时常伴有强烈的恐惧和不安。
二、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往往是为减轻强迫观念而引起的焦虑,患者不由自主地采取的一些顺从性行为。如:
1.强迫检查:为减轻强迫怀疑所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行为。
2.强迫询问:强迫症患者往往不信任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究思竭虑所带来焦虑,往往对他人进行询问或要求他人反复地不厌其烦地予以解释或保证。
3.强迫性清洗:为了消除受到细菌或赃物污染的担心而反复多次地洗手、洗澡或洗衣服。有的病人反复多次用肥皂洗手,一致造成手背皮肤皲裂或破损,但仍如此反复洗手,否则会出现十分严重的焦虑或担心。
4.强迫性意识动作:指病人完成一系列的复杂动作行为或重复出现某些动作,以消除或减轻由强迫观念引起的焦虑或不安。如患者出门时必须先前进两步,然后再向后退一步,如此反复做数次才可以出门。有人把强迫性计数也归入此类。有些患者因强迫性意识动作而导致行动迟缓,例如早晨起床时,反复穿脱衣服多次,直至病人自己感到满意为止,这样就耽搁了时间,一致误工或迟到。
强迫症状有时严重,有时减轻。当患者心情欠佳、傍晚、疲劳或体弱多病时较为严重。女性患者在月经期间,强迫症状可加重。而在患者心情愉快、精力旺盛或工作、学习紧张时,强迫症状可减轻。
通常病人深感焦虑,主观上力图和强迫思维、动作对抗,结果反而越演越烈。部分病人性格有易焦虑、自信不足而又要求完美的特点,从而容易对日常生活事件发生强迫性质的心理反应。
应该注意的是,某些慢性病程的强迫症患者,他们往往通过某些意识性的动作行为来消除焦虑,久而久之则成为习惯性动作,而反强迫的表现却逐渐消失,这时,病人不再感到苦恼。
另外,强迫症患者的智力水平正常或一般较好,平时比较安静,好思考,儿时家庭严厉管束较多,他们可能在某些突然事件下急性发病,有的在长期过分紧张疲劳下缓慢起病。但约2/3起病缓慢,病程相对较长,病状时轻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