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经济法概论”课程仍使用原版教材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讯:全国考办于2007年5月对《经济法概论》课程的纲、教材安排了修订计划,并发文公布将于2008年使用新大纲、教材,见“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等课程在2008年使用修订后的大纲和教材问题的通知”(考委办函[2007]54号)。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保证新版《经济法概论》教材内容的适应性和稳定性,经研究决定:推迟新版大纲、教材的出版时间,2008年10月“经济法概论”课程考试继续延用2005年版大纲、教材,新版大纲、教材的启用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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