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08日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题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3页


第9题
试题答案:D
试题解析:
该项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主体,不是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批主体。

考点:来源:
第四章  依法编制与审批城市规划     ☆☆☆考点3: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国城市规划的审批主体是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城市人民政府或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的审批主体;国务院审批直辖市、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管辖范围内除上述城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审批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的审批主体:城市详细规划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10题
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城市规划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可以协调和裁决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矛盾。

考点:
第四章  依法编制与审批城市规划     ☆☆☆考点2: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程序;
    1.拟定编制计划;
    2.制定规划编制要求;
    3.确定编制单位;
    4.协调城市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
    5.评审规划中间成果;
    6.验收规划成果;
    7.申报规划成果。

第11题
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整改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公告收回其《资质证书》。

考点:
第四章  依法编制与审批城市规划     ☆☆☆考点14:申请甲级资质;
    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
    发证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第12题
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没有达到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和用地现状条件的衔接与协调这些条件的不予安排选址。

考点:
第五章  依法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考点6: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拟选地点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等是否衔接、协调。

第13题
试题答案:A
试题解析:
B项是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目的。

考点:
第五章  依法进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考点34: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概念;
    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目标,依照城市规划法律和法规、批准的城市规划和规划许可,对城市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实施城市规划的情况,进行行政检查并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其有3种行政行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

第14题
试题答案:C
试题解析:
城市规划文件的纵向体系,是由各级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职权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考点:
第七章  城市规划法律规范   ☆☆☆☆考点10: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框架;
    城市规划法律体系,按其构成特点,分为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两大类。
    纵向体系是由不同等级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相应等级的城市规划法律、规范文件所构成。由国家、省、市三个层次构成。
    横向体系是由基本法、配套法、相关法组成。城市规划法是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核心,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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