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复习辅导12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4页

  5.2.3.(掌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或金融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企业的要求融资购买设备,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较长期限内提供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信用性业务,是一种不可撤销的,完全付清的中长期融资形式,是现代租赁的主要类型。融资租赁有着筹资速度比较快、各种限制条件比较少、设备淘汰风险概率小、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等优点。
  其主要特点:
  1)涉及三方当事人。租赁公司(出租人)、建设项目业主(承租人)、供货商
  2)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出租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供货商的买卖合同
  3)租赁合同比较稳定。
  4)租赁期限较长。
  5)承租企业保养设备。但无权自行拆卸改装。
  6)承租企业通常留购设备。
  融资租赁的形式
  融资租赁按其业务内容的不同特点,可分为如下4种形式:
  1)直接租赁。
  2)转租赁。
  3)回租租赁。承租人先卖出,再租进。
  4)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它一般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贷款人三方当事人。
  融资租赁的程序
  1)挑选租赁公司
  2)办理租赁委托。填写“租赁申请书”,提供财务状况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3)签署订货协议。
  4)签订租赁合同。
  5)办理验货、付款与保险。
  6)支付租金。
  7)租赁期满的设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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