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3页
(一)下列类型项目应作国民经济评价
(1)具有垄断特征的项目:电力、电信、交通运输等行业的项目。
(2)产出具有公共产品特征的项目,即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同一时间内可以被共同消费,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未花钱购买公共产品的人不能被排除在此产品或服务的消费之外)和“消费的非竞争性”(一人消费一种公共产品并不以牺牲其他人的消费为代价)。
(3)具有明显外部效果的项目。
(4)涉及国家控制的战略性资源开发项目。
(5)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
(6)受过度行政干预的项目。
(二)从投资管理的角度,需要进行国民经济评价的项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政府预算内投资(包括国债资金)的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国土开发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益性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重大战略性资源开发项目。
(2)政府各类专项建设基金投资的用于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项目。
(3)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需要政府主权信用担保的建设项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二节、费用效益分析
对于效益和费用可以货币化的项目应采用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对于效益难于货币化的项目,应采用费用效果分析方法;对于费用和效益均难于量化的项目,应进行定性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一、费用与效益的识别
对于项目的投入或产出可能产生的第二级乘数波及效应,在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中一般不预考虑。
直接效益:项目为社会生产提供的物质产品、科技文化成果和各类服务产生的效益。表现为:外汇的增加或支出的减少;资源的节省;新增需求的支付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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