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专供题:逻辑知识讲座(6)性质命题推理(下a)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5页

(六)三段论的省略式

三段论推理陈述时,并不都是严格按照三段论的结构形式来进行的,如果把三段论的各部分一一陈述出来,语言就显得非常呆板,也不生动,而且在实际交流过程中也没有必要,所以,我们在社会交际过程中所遇见的三段论推理,多是以省略形式出现的。

三段论是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组成的,所以省略三段论有如下三种形式:

1、省略大前提的形式。

当大前提是众所周知的一般原则时,大前提常常被省略。

例如:我们是不相信鬼神的,因为我们是唯物主义者。

这个推理就是省略了众所周知的大前提:“凡唯物主义猪都是不相信鬼神的”。现恢复其完整形式为:

     凡唯物主义者都是不相信鬼神的;

     我们是唯物主义者;        

     所以,我们是不相信鬼神的。

2、省略小前提的形式。

当小前提所表示的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时,小前提往往被省略。例如:

    一切工作都是要尊重客观规律,所以,一切经济工作都是要尊重客观规律。

这个推理省略了表示非常明显事实的小前提:“一切经济工作都是工作”。现恢复其完整形式为:

     一切工作都是要尊重客观规律;

     一切经济工作都是工作;                 

     所以,一切经济工作都是要尊重客观规律。

3、省略结论的形式

当结论不说出来反而更有力量或更为婉转时,它就常被省略。

例如:你是知法犯法,而知法犯法都是将被严惩的。

这个推理省略了非常明显的事实的结论:“你是将被严惩的”,现恢复其完整形式为:

        凡知法犯法都将被严惩的;

        你是知法犯法;       

        所以,你将被严惩的。

从上述各种省略形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实际思想交流过程中对推理所作的陈述,往往和逻辑教科书中所说的推理形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在社会交际过程中的推理常常是以不完整的形式出现的。

由于三段论的省略式省去了某一部分,因此,推理过程中所包含的错误(或者推理不合规则,或者被省略的是一个虚假的论断)常被掩饰,我们在运用省略三段论时必须注意这一点。为了判明省略三段论是否含有谬误,就要把它恢复为完整的形式。这样,如果有谬误也就比较容易被揭露出来了。

例如,“李三是在大学学习的,所以李三是大学生”。

这个推理,乍看起来似乎正确,其实是错误的,现恢复其完整形式如下:

     凡大学生是在大学学习的;

     李三是在大学学习的;  

     所以,李三是大学生。

这个推理违反了三段论推理规则(2),中项在前提中至少必须周延一次,犯了“中项不周延”的逻辑错误。

正确地把省略三段论恢复成完整形式有以下的三个步骤:

第一步,首先要辨别前提和结论。

确定在省略三段论的两个命题中,哪个命题是前提,哪个命题是结论。通常是根据表示逻辑联结项的语言标志。如“所以”、“因此”、“因而”、“由此可见”等语词后面的命题往往是结论。但有的省略三段论不带有明显的语言标志,这就要依据上下文的意思来确定前提与结论。比如“你是工会会员,你应当按时交纳会费”。这里虽然没有上述的语言标志,但从上下文的意思中可以确定前一个命题是前提,后一个命题是结论。如果根据上述两种方法仍然无法确定何为结论,那么它就是个省略了结论的三段论。比如,“新中国的青年是应当讲文明的,你是新中国的青年”。

第二步,要确定已有的前提是大前提还是小前提。

结论一旦确定以后,就可以根据包含结论主项的前提是三段论的小前提,而包含结论谓项的前提似乎三段论的大前提的原则,确定出已有的前提是大前提还是小前提,以及被省略的前提究竟是大前提,还是小前提。如果已有的前提中包含有结论的谓项,那么这个前提就是大前提,而被省略的前提必定是小前提。如果已有的前提包含有结论的主项,那么这个前提就是小前提,而被省略的前提必定是大前提。

但是,如果被省略部分恰恰是结论部分,那么如何确定其前提呢?这可以根据以下方法来确定:(1)从前提的序列来看,一般来说,在前面的通常是大前提,在后面的通常是小前提。但在语言表达中,也有小前提在前,大前提在后的情况,这是应该予以注意的。(2)从命题内容的普遍性程度来看,陈述较一般原理或内容较一般的命题是大前提,而陈述特殊事实或内容特殊的命题则是小前提。

第三步,补充被省略的命题。

如果被省略的是大前提,那么就以结论的谓项和中项连接起来构成大前提。如果被省略的是小前提,那么就以结论的主项和中象连接起来构成小前提。如果被省略的部分是结论,那么可以根据三段论的形式结构推出结论来。如果推不出必然的结论,那么就说明这个省略三段论的形式结构是不正确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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