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讲义:报关单位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3页

  

  报关单位: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境内)。

  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首先取得海关行政许可或海关登记备案),这是报关的前提条件。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报关权(境内)。(贸易公司、外向型生产工厂、仓储型企业)

  * 进出口收发货人外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在获得报关权前不必获得行政许可但要海关备案

  * 未取得备案登记但需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时,也视其为收发货人(临时注册登记、获得临时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仅为7天)。

  * 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

  2、报关企业:接受委托,实施直接代理报关或间接代理报关(境内)

  a、报关企业:经海关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海关注册登记

  b、报关企业有两类:专业报关企业→报关公司、报关行;

  代理报关企业→代理报关的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仅能为承揽承运货物报关。

报关代理的属性与法律责任

  

  报关企业必须首先获得(直属海关)注册登记的行政许可,然后才能在当地海关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直接向所在地海关通过备案(备案制)后获得注册登记。

  1、所在地海关备案、注册登记; 颁发《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2、注册登记资料:(外贸资格)登记备案表、企业章程、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单位情况说明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1、获得直属海关的行政许可(见后)

  2、当地海关注册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后的90天内)

  3、颁发《注册登记证书》

  *、需要提交的资料:注册登记许可证、报关员用工劳动合同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

单位情况说明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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