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讲义:报关单位

发布时间:2012-07-20 共3页

  1、证书时效: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年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证书 3年

  2、换证管理: 报关企业需要提前40天

  收发货人需要提前30天

  1、登记变更

  (1)程序:报关企业获得直属海关行政许可, 30日内当地海关办理变更

  收发货人工商变更 30日内当地海关办理变更

  (2)变更事项: 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人(负责人)等变更

  2、注销:情形:

  ① 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

  ② 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③ 被工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④ 企业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直属海关提请、直属海关决定)

  ① 设立条件:

  a、 境内法人资格

  b、 不少于150万的注册资金

  c、 报关员不少于5名

  d、 负责人5年以上的外贸或报关经验

  e、 投资者、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f、 无因走私行为被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

  g、 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h、 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② 获得直属海关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许可。时间:(0+5+20+20天)

  a、 申请资料:

  * 许可申请书

  * 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企业章程

  * 出资证明

  * 报关员资格证书

  * 从事报关行业可行性报告

  * 负责人工作简历

  * 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 如系委托申请许可,则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b、 处理:受理、不予受理、当场修(补)正资料的决定,5日内一次告知,逾期不告知即为受理。

  c、 审查:20天内做出审查意见送审直属海关。

  d、 作出:直属海关20天内做出决定书面通知,核发“(不予)注册登记许可”书面通知。

  被拒绝,则可提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③ 注册登记许可的有效期:2年。(分支机构同)

  ④ 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延续

  变更:前提――注册地海关提交,直属海关行政许可。

  情形――名称、注册资本、法人(负责人)变更

  延续: 许可期满前40日提出申请。

  ⑤ 许可撤销

  a、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

  b、 超越职权作出的

  c、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d、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条件申报单位作出的

  e、 但,如果撤销许可,易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⑥ 许可注销

  a、 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b、 许可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c、 报关企业依法终止的

  d、 不可抗力造成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⑦ 跨关区分支机构的规定

  a、 向拟注册地直属海关(即另一直属海关)递交“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由其比照作出许可,(然后注册登记)。

  b、 报关企业总部条件:

  * 取得“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满2年

  * 最近2年未有走私受罚纪录

  * 增资50万/每分支

  c、 报关分支机构应具备条件:

  * 报关员不少于3人

  * 固定经营场所与设施

  * 负责人5年以上外贸或报关经验

  * 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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