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4页
(七)公文制发程序中存在的“倒流”问题
所谓“倒流”是指在制发公文过程中,公文稿送审程序是逆向运转。有的业务部门文件起草后,直接送领导签发后再转到秘书部门或办公室进行核稿,这种不规范的运转方式称为“文稿”倒流。
1.“倒流”的弊病
多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公文稿送审程序“倒流”存在很多弊病。
⑴影响公文制发的速度
有些业务主管部门撰写的文稿,或党政领导机关自己撰写的文稿直接送给领导同志审阅签批,表面看来似乎能够加快公文的制发速度。实际上,往往影响制发速度,是“欲速则不达”。
⑵影响公文的质量
有的业务部门的公文质量比较粗糙,如政策矛盾,关键性提法不妥,数字和引文不准,签发不当,会签不全,文字冗长等等。这类文稿一旦经领导签发了,核稿的同志就不便再作更大的修改。难以保证公文的质量。
⑶增加了领导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一般情况下,领导同志的工作都比较繁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把那些没有经过秘书部门审核的比较粗糙的公文稿直接送给领导同志审改,显然会给他们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压力,干扰他们的工作。实际上,这种做法是给领导同志找麻烦、添烦恼,有害无益。
⑷容易出现政策上的矛盾
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把请求上级机关批转或以上级机关名义发出的文稿直接送给领导审阅,往往过分强调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大不顾及其它业务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利益得失,极力劝说领导签发。假如领导同志轻易地签发了公文,而有关的业务部门有不同的意见,又不好说话,就很容易使公文出现政策上的矛盾,使基层难以贯彻执行。
2.解决公文稿送审“倒流”的措施
⑴业务部门应按公文制发程序送审文稿。
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所属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熟悉党政领导机关制发公文的程序,自觉地按照程序办事。
⑵领导同志帮助把关
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同志应当帮助秘书部门把好公文稿“倒流”的关口。在接到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稿时最好不直接审签,可以通过秘书转交本机关秘书部门负责核稿的同志处理。
⑶领导同志的秘书人员帮助把关
党政机关领导同志的秘书人员应当帮助把“倒流”关。一是经常建议领导同志不直接签发没有经过核稿的文稿;二是劝说业务部门的同志按照公文制发的送审程序办事,不要把公文稿径送给领导;三是收到业务部门送来的发文稿,及时转给秘书部门核稿,不要直接呈送给领导同志签发。
⑷核稿人员认真把关
党政领导机关秘书部门负责核稿的同志要认真负责把好关口。要增强参谋意识和服务观念,尽职尽责,主动做好宣传和协调工作。
(八)来文收集
是指对已处理完毕但需要立卷归档或保存一定时间的来文进行汇集回收的工作。收集是为立卷工作做准备,是文书立卷归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