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16 共1页
一、事项名称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 |
二、设定依据 |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 |
三、申请条件 |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
四、办理材料 |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
五、办理时间 |
1、考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及截止时间:上半年为6月15号开始,下半年为12月15号开始,截止时间同初审截止时间; |
六、办理地点 |
各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办理地点,以当期办理的具体通知为准。 |
七、联系电话 |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020-38627844,38627855 |
八、办理流程 |
1、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提交毕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