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包头中考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06 共11页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3月20日8:30—4月5日17:30。

(二)、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经过资格审核的学籍信息为依据。报名资审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审定。将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盖市、区两级基础教育科公章,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科、考试中心、学校分别持有。资审工作于3月22日前完成。

(四)、网上报名

按照上级要求,我市2012年中考报名与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报名同步进行,两次报名合二为一,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1.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印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信发〔2012〕3号,如本方案中有与此通知不同之处,以本方案为准)。

2.有包头市户籍在外地借读的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先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持加盖了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印章的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报名。4月10前各旗县区基础教育科将资审通过的社会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图像信息采集:由所在学校持审核盖章后的学籍花名册,统一组织考生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社会考生图像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所在地基础教育科资审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

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从明年开始所有考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凡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如符合照顾条件(见后面“政策加分”部分),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所在旗县区基础教育科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后方可生效。

4.各初中学校和旗县区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最少8位数且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编排,如:“72C#1688”)。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

5.各旗县区考试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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