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06 共11页
五、学业考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论坛)(俄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共5卷9科,蒙授考生加试汉语文。
2.考试形式
学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3.考试时长及卷面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