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能复习之分类强化专题(七)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11页

  公务员调配应有的“规矩”

  材料正文

  据某报某日报道:“领导干部接到调动通知后,7日内必须到岗;不请假且15天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离职,在原单位按一般干部另行分配工作。”中共某市委日前公布的关于干部调配方面的这些规定,在广大干部中引起积极反应。

  据有关部门介绍,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的干部调配中出现一些令人生厌的不正之风。有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甚至向组织讨价还价。为有效解决这类问题,某市委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教育仍不接受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或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调动时,不准宴请,不准迎送,不准在原单位突击提拔和安排干部,不准擅自带干部到新单位工作,不准借机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私利,不准插手原单位人事安排;领导干部不准“跑官要官”,凡有上述行为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要进行批评。

  提出问题

  根据所学原理,针对所给材料谈谈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部门对公职人员的奖惩所应注意的问题。

  分析问题

  奖惩是奖励与惩罚的统称。公职人员的奖惩是对公职人员考核结果的重要运用。它的含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部门依据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对成绩突出的公职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对行为失职的公职人员进行惩罚、制裁的管理活动。

  写作范文

  在奖励制度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奖励方式上要注意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第二,奖励要体现公平原则;

  第三,物质奖励应限于有突出贡献者;

  第四,物质奖励应保留被奖者的选择权。

  与奖励制度的功能相反,惩罚所产生的是负激励效应,起一种约束功能。它体现了组织对个人的权力,是维持部门管理规范的条件。惩罚的意义不在于惩罚本身,而在于惩罚的存在有利于造就激励的环境。公共部门的惩罚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列在惩罚范围之内的行为要规定明确,不能模棱两可。本案例中,市委明确要给予惩罚的行为,这有利于日后工作的开展。第二,要将教育与惩罚结合起来。惩罚的作用在于提高公职人员的认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本案例中所公布的惩罚警告不仅针对已经发生的违纪失职行为,更是为了惩前毖后,对来者进行警戒。

  第三,惩罚要把握时机,注意实效性。

  第四,惩罚应力求客观、公正。组织和行政领导者必须用同一尺度对公职人员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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